养老金连续10年每年涨一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上显示‘单位划入’为0,是因为单位没有交费吗?”近日,东莞有误传,称工厂没有为员工交纳养老保险费用。为此,东莞社保局对东莞现有养老保险政策进行正确解读,并提醒市民如仍有疑问,可关注东莞社保微信,并在线咨询(微信号:dgsi12333)或致电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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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单位缴费划入统筹账户
对账单显示养老金“单位划入”为零?
近日,一些员工表示:东莞市社保缴费率规定企业需缴纳员工总收入的11%,员工个人承担8%,但前不久查了自己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发现只显示个人缴纳的金额,这是否意味着企业并未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市社保局介绍,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费,企业缴纳部分全部划入统筹基金用来支付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等待遇;个人缴纳部分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用于发放本人养老金的个人账户部分。
从2006年7月1日起,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全部记入个入账户,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全部划入统筹基金账户,因此在社保局打印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中“单位划入”显示为0。养老金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总和,员工看到的仅仅是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部分市民会误以为单位没有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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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养老金高低与用工性质无关
合同工在缴费记录上却显示为临时工?
还有一种说法称,有参保人在参保缴费记录上发现自己的用工形式为“临时工”,但事实上本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劳动合同,这是怎么回事?
市社保局澄清,养老金主要由参保人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多少年、缴费工资高低和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账户总金额等因素确定,与用工性质、户籍等无关。参保记录中的“临时工”、“合同工”等用工形式由企业申报,与缴费数额及待遇无关。东莞市基本养老金按国家规定已连续10年有所调整,每年约上调10%。
参保人社会保险的缴费金额是由本人工资(医疗保险除外,以市平均工资)和费率计算出来,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以月收入2000元计算,个人交170.69元,企业交348.48元;若收入是3000元,则个人交250.69元,企业交499.17元。
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可跟人转移。转移资金有两部分,一是“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本金、利息,属参保人个人所有);二是“统筹基金”(单位缴费,按缴费工资的12%转移),划入转入地统筹基金。
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将全部存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用于发放养老金,退休前不可随意提前支取。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养老保险发生转移,退休后如何领取?
1.跨省转移
张先生的户籍地是江西省南昌市(省外户籍),养老保险在上海、长沙、东莞分别参保缴费了5年、11年、3年,目前仍在东莞市参保缴费。待张先生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东莞市参保的时间不满10年,则以参保缴费满10年的长沙市作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将其他统筹地区的养老保险转入长沙市合并计算养老金(跨省的养老保险关系是以满十年的地方作为退休待遇领取地,若都不满十年,则以户籍地作为退休的待遇领取地)。
2.省内转移
陈先生的户籍地是湖南省长沙市,养老保险在中山、深圳及东莞分别参保缴费了4年、7年和5年,目前仍在东莞市参保缴费当中。根据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规定,陈先生可将中山和深圳的保险转入东莞市合并累计,待陈先生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在东莞市办理退休并享受东莞市退休待遇(广东省内是以养老保险最后参保地为退休的待遇领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