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这次调整范围是从2015年1月1日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据市人社局统计,2015年全市参保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中有167855人符合调整条件,调整后人均月增215元,全市每月需增发基本养老金3609万元,仅补发1月至4月增资额就达1.44亿元;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到2082元;我市符合增资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已在4月底享受到增发待遇。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是自2005年以来,我市连续第十一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是对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挂钩调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相挂钩,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二是与退休人员本人2014年12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4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我市还对65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按照年龄段再适当增加养老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增加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增加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增加80元;年满90周岁增加90元)。对进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退休人员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达不到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至全市平均水平。
为做好这次养老金连调工作,我市相关部门对数据进行了认真测算,并将测算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积极科学部署,协调资金落实,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调待数据直接从数据库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于4月底前将本次增加的养老金直接拨付到企业退休人员的银行卡上或存折上。退休人员可以到相关的银行网点进行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