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国务院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批复了养老金入市。办法称,养老金投资只限境内,股票、基金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等均可投资,但是投资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养老金投资股市,将直接带动万亿长期资金入市,不但有利于养老金保值增值,也有利于资本市场和股市的稳定发展。
养老金如何投资股市?
办法规定,养老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那么养老金具体如何投资股市呢?
养老金投资股市的操作,具体来讲就是各地养老金结余,预留一定的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金额,委托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截止到2014年年底,
企业养老金结余30626亿元、城乡居民养老金结余3845亿元,仅这两项投入股市,就将由3.5万亿元的投资进入股市,直接给市场带来巨大资金,利好股市。
除了上述项目之外,养老金还可以投资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
不过,办法也明确了养老金不得投资的部分,包括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定期公布,接受监督
养老金投资股市后,老百姓如何了解资金去留、收益呢?办法规定,养老金投资运营的情况将会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鉴定。对于违规操作现象,个人和组织都可以进行举报、投诉。
此外,养老金投资严禁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关联交易等损害养老基金及他人利益、获取不正当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贪污、侵占、挪用投资运营的养老基金。同时,国家工作人员在养老基金投资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