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记者从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对于顺德企业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2015年度前6个月调整增加额将于本月底前发放。据计算,按照“定额+定比”调整办法,今年起职工养老金平均增幅约10%。另外,今年7月起,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提升20元/月,即从每人每月135元调整至每人每月155元。
据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佛人社[2015]140号、佛人社[2015]137号、佛人社[2014]148号文件,顺德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陆续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惠及全区25.7万退休人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15.4万人,领取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10.3万人。
职工养老金按“定额+定比”调增
职工养老金本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而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本次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普遍调整按“113元+个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高级职称津贴不属基本养老金)×5%”的办法调升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倾斜调整针对两类人群——对2015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据计算,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幅为10%左右。
另外,今年省调整办法没有对企业高级职称退休人员进行倾斜性调整。2014年以前对企业高工的历年倾斜形成的累积额(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保留原标准继续发放。2015年新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不进行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倾斜性调整。
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提升20元/月
从今年7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提升20元/月,即从每人每月135元调整至每人每月155元。这是继2010年推行城乡居保制度以来第三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后,顺德区财政每年增加支出2472万元。
职工养老金
调增额发放办法:
根据市社保局统一安排,1-5月份调整额(含75周岁以上人员一次性津贴1200元)将于6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以往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户中。6月份调整额按新的办法发放给退休人员。即对70岁以下(1945年1月1日含当日出生),并且在本市居住的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发放,其他退休人员发放到以往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户中。
看个例子更清楚:
何先生今年62岁,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为2500元(不享受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今年养老金调整额为:113元/月+2500×5%=238元/月。因此,调整后养老金为2500+238=2738元/月。补发1-5月份的调整额即238元/月×5个月=1190元。
根据调整额发放安排,何先生将于6月底前在以往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户中收到1-5月份的调整额1190元,同时在社保卡中收到6月份调整额238元。
温馨提示
职工达到退休条件当月应申领养老金
顺德区参保人应在符合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当月25日前到顺德区社保局申领基本养老金(正在参保的,需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基本养老金从审批的次月起发放,逾期申领的,不予补发。
应将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到待遇领取地
根据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养老保险待遇不能重复领取。如参保人在异地有养老保险关系的,需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到待遇领取地后,再申领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