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多人开始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
本网讯 “一分钱没花,只要登记一下,每月便可以领80块钱,上哪儿找这样的好事儿。”自去年年底开始,今年61岁的李保民每月可以领到80元养老金,这让他很高兴。
李保民原先家住亳州师专附近,家里有将近10亩地。土地被征迁后,他不仅获得了补偿款和还原房,还免费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每月可以领取80元养老保险金。
记者从亳州经济开发区了解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亳州经开区保障失地农民生活的其中一项举措。被征地农民参加此项保险后,不影响其参加其它保险或享受生活保障。“只要是亳州经开区范围内,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地后,失去全部耕地或以户为单位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2亩,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口,都可以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亳州经开区人社局负责人刘永全说。
记者了解到,亳州经开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共分为7个标准,被征地农民按自愿原则参加。其中,不缴费者,到达年龄后,每月可领取80元养老金;缴费3600元,每月领取120元;缴费7000元,每月领取160元;缴费8100元,每月领取180元;缴费10800元,每月领取200元;缴费11500元,每月领取220元;缴费15300元,每月领取260元。申报人需提供相关资料,向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申请,经过初审、公示、审核等环节,便可以成功办理。
“根据缴费及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我们确定了缴费基数和比例,使农民能缴得起费,养老金能保障基本养老生活。”刘永全说,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目前该局正在和相关部门沟通,准备逐步提高亳州经开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水平。
迄今为止,亳州经开区人社局共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25000人,月发放养老金58.3万元。截至目前,共有5403人开始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