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宁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退职、建国前老工人以及按省政府64号文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上调。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上调养老金首次将缴费年限纳入计算标准,将惠及全市19.7万名退休职工。
按缴费年限划分7个档次,涨幅不同
本次调整的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普遍调整由定额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三部分组成。其中,定额调整按每人每月125元增加,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即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即按2014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普遍调整的基础上,下列人员还将获得适当倾斜: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另外,对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233名企业建国前老工人,也将增加退休待遇。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5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75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95元。
“五七工”、“家属工”养老金上调明显
除了普通企业退休人员,济宁市还有1.05万余名“五七工”、“家属工”,本次这部分人员的养老金也再次上调。具体是指2014年12月31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调整办法包括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普遍调整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三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则按2014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适当倾斜方面,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20元和40元。
另外,基本养老金偏低的2597名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也在此次倾斜范围内。具体来说,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每人每月50元提高基本养老金,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标准表
缴费年限15年以下16-20年21-25年26-30年31-35年36-40年41年以上
增加额度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90元
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从2005年开始至2015年,尽管国家连续第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但由于受养老金水平差异较大、货币贬值和物价上涨影响,社会各界并不“领情”,相反,却是对养老金替代率连年下降的不满和质疑。养老金占工资比例连降九年,已跌破国际警戒线。
2015年6月29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 伴随着养老改革的扎实推进,参保人数持续增加,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养老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应时出台。8月2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由国务院近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这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史上的一项大事和重大突破,标志着数以万亿元计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望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的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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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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