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工人返乡潮又现。对于放弃珠三角、决意回老家就业的劳务工而言,他们在带走铺盖和薪酬的同时,却很少有人记得带走交在城市里的社保金。
深圳市一家大型包装材料工厂的人力资源经理告诉记者,该厂有将近一万名工人,每年有近500人辞职离开,但要求办理社保转移者不到1%,“离开深圳时,社保不能提现带走,很多人就当这笔钱没有了”。
深圳市社保局回应称,只要缴纳了社保金,都会留有记录,退休时将办理转移接续,可算入累计缴费年限,参保人不会吃亏。参保人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决定是否马上转移社保关系。
社保太缥缈 宁愿换成钱
曾在深圳、惠州、东莞辗转打工5年的小席,去年八月选择回老家就业。离开时他曾打算将在珠三角打工攒下的社保转回老家,但最终因离开时太匆忙而没去办理相关手续。
“养老保险账号上有1000多块钱,想想为了这点钱麻烦老乡帮忙跑几趟社保局不值得。”小席告诉记者,一开始他十分羡慕有社保的老乡,觉得社保能让人在异乡更有归属感,但当他所在的工厂开始为他缴纳社保后,小席说,看到的只是每个月工资条上扣除的数字,能得到的保障却有些缥缈,“年轻人身体好,一年看不了几次病,而养老金是退休才能领,太遥远了”。如今小席在老家的工地里搬砖打零工,每天现金结算工资,在他看来,拿到手的钱才令人放心。
据悉,深圳不少工厂的人力资源经理,都遇到过一种现象—工人主动要求放弃交社保,想把社保扣费部分折合成现金发放。“主要是觉得社保没有用,而且离开深圳后账户上的钱不能带走。”深圳裕同集团人力资源部贾经理告诉记者,如果社保的个人缴纳部分能像公积金那样提取出来,外来劳务工参保的积极性会高很多。
提现成历史 离开可转移
记者了解到,2009年12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施前,农民工异地打工时确实可以将社保提现。此前有媒体曾称,每到春节返乡时,珠三角的东莞、佛山等地总有不少外来务工人员提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
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指出,2010年前全国各省市的社保系统是各自封闭的,不能进行转移,为避免人员离开后个人账户上的钱带不走而造成损失,因此允许参保人以提现的方式带走个人账户上的资金。
据悉,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法律规定,参保者不论是否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都无法提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只能转移接续。
个人账户额 据称可全转
社保转移如何办理?转移后是否会影响参保人的利益呢?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转移养老保险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将进行全额转移,而单位缴费的统筹基金部分,将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黄险峰建议,如果只是短期内离开深圳,可以暂时不转出社保关系,等到了退休年龄再将分散在各地的缴费记录统一转移到退休地。
据介绍,如果确定要离开深圳,只需在离开时到社保局打印一份社保转移接续凭证,提交给接受地社保机构即可办理社保转移。“剩下对接的工作会在两地社保局之间进行,无需参保人两边跑。”
各地未统一 转走仅两成
不过,记者了解到,实际上由于目前还没有出台统一的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政策,对不同地区、不同制度间转移接续的条件、资金规模、年限认定、待遇标准等,均没有具体规定。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已转移接续的人中,成功转移的人仅占20%,约八成的人流动后要么是没有就业,要么是就业后没去办理或没办理成功,而一旦中断缴纳社保,退休时没达到累计缴费年限,将影响到退休金的领取。
社保断交 医保报销影响大
对于在一些城市频繁流动的打工者而言,在某一地的社保“断交”,会对他的社保待遇造成哪些影响?记者了解到,就深圳来说,社保缴费中断以后,养老保险影响不大,但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将会受到影响。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保人如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虽然不影响其累积缴费年限,但其连续缴费年限将重新计算。
连续缴费年限与医保报销额度紧密相关,以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限额为例,参保人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最高支付额度为1万元;连续参保满72个月的,最高额度可达100万元。如果参保人在深圳连续缴纳医保6年,一旦他断交时间超过3个月后再回到深圳重新参保,其报销额度将从100万元骤降到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