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宁德市已全面完成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调整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省级统筹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工人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纳入各设区市、县(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参照所在设区市的标准执行。
调整由普调和特调两部分构成。普调部分为每人每月增加96元(含定额均等增加62元和宁德市物价指数上涨挂钩部分34元),再按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1.5元。此外,今年的调整首次与个人养老金挂钩,按退休人员月发养老金标准的3%增加,突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特调是在普调的基础上再进行调整,面向两种对象:一是在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含在2014年度新纳入统筹并于当年已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二是原退休金低于2023元的企业军转干部,补齐至2023元后再参加今年的普调。普调和特调相互结合,最大化的照顾到退休军转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