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职工进入用人单位开始,直至退休的几十年间,退休前我们能缴纳多少养老保险?记者在太原市社保服务中心人员的指导下,算了一笔账。
养老保险缴费数额由两部分构成: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
以太原市某事业单位的小王为例,他25岁进入单位,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这样算来,企业每年为他缴纳养老保险额=3000元×20%×12个月=7200元,个人缴费额=3000元×8%×12个月=2880元。在连续每年缴费的情况下,到小王40岁时,缴满15年,此时,企业总共为他缴纳养老保险额=7200元×15年=108000元,个人缴纳额=2880元×15年=43200元。小王以干部身份,将在60岁时退休,那时,企业总共缴纳养老保险额=7200元×35年=252000元,个人缴纳总额=2880元×35年=100800元。也就是说,小王退休时,总共缴纳了352800元的养老保险。
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经过核算,确定了2013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职工个人月缴纳基数。2012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943元(月平均工资约为3745元)。从2013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3745×60%=2247元的,以2247元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高于3745×3=11235元的,以11235元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2012年度,我省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年记账利率为3.24%,月记账利率为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