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仅一个“申请”
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用人单位或本人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其他的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程序,都由转入地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为此,我市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专门经办窗口,不断优化办理程序,为跨省、跨市流动就业人员提供快速便捷的业务办理通道,实现了流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
转移时限再缩短
在跨省、跨市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办理中,按照“3个15天”的要求,在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力求准确、快速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好养老保险关系。此外,我市还向社会公布了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方便参保人员咨询办理情况。
军地转接无障碍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退役军人、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由专人负责,公布咨询电话,公开经办流程,印制统一表册,及时向原参保单位提供转移基本信息,确保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及时转移接续,实现了军地之间养老保险关系的无障碍转接。
异地领取更方便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待遇领取更加方便。我市各级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通了由人社部开发的全国统一网上协助认证系统,通过专用系统网络对我市异地居住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使得许多莱芜异地生活退休人员或者外市住莱芜的退休人员都能高效快捷的领取到属于自己的养老金,而不用再像以前,必须回身份所属地社保局领取。甚至于,对那些长期生活在外地的退休人员,只需申请异地领取,并提供相应的银行账号,每个月就可正常领取养老金,还没有任何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