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网 7月17日讯,备受广州市退休人员关注的今年养老金待遇调整方案昨日出炉。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规定方案,广州市人社局制定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人社厅、财政厅批准,2015年广州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通知即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方案,退休人员人均增发退休金260元,去年12月前退休人员的加发部分,从今年1月起计发,本月22日一次性发放到位。据悉,在此轮调整后,广州退休人员人均发放退休金标准可达3200元每月。
75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每月加发100元
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陈敏表示,2015年6月30日前(含本日,下同)按规定申领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下称“养老金”)的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其中,2014年12月31日前已申领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增加额从2015年1月起发放;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申领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据悉,此次调整的方案分别按照定额、定比、倾斜予以解决。其中按照广东省统一规定,定额调整额度为每人每月增加113元;而定比调整是根据2014年12月31日前已申领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养老金月标准的5%计算调整增加额;2015年1月至6月申领养老金的人员,按照本人首次领取养老金月标准的5%计算调整增加额。
在上述基础上,本次调整还对特定人群做出倾斜性调整。其中对2015年6月30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离退休长者,每人每月加发100元,一次性发放全年1200元。而企业内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广州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按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计发。
调整后,广州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260元,比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额高出34元,广州市月人均养老金达到3200元。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含补发额)将于7月22日发放到退休人员的银行账户。
本轮调整将解决养老金倒挂过度问题
记者了解到,2006年开始的全面普调养老金待遇,存在养老金倒挂现象,即相同工龄、相同缴费基数,职工越迟退休领到的养老金反而越少。解决该问题时又带来了倒挂金解决过度问题,此轮调整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去年11月底,广州已就广州市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倒挂问题做出过一次调整方案,决定以“加发基本养老金”的方式,解决2006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同类退休人员待遇高低不一的问题。调整后,同等缴费水平、同等缴费年限的人员,其待遇水平将基本趋于一致。当时的调整方案对于有部分人员的养老金已达到或超过同类人员的一般水平,维持其原来的待遇标准,不加发待遇,高出的部分转为地方保留津贴。同时,地方保留津贴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并在2年内结合国家和省的养老金调整逐步冲销。
陈敏介绍,为稳妥做好广州养老保险待遇的衔接工作,经测算,本年度地方保留津贴最大调减金额为100元。也就是说,在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同时,对于地方保留津贴高于100元的,调减100元;对于地方保留津贴不足100元/月的,按实际数额调减。调减地方保留津贴的时间为通知实施的次月。
广州市目前约有84万企业退休人员,其中可以领取地方保留津贴的有数万人,人均地方保留津贴数额为131元/月。本次调整将解决六成人员的倒挂过度问题,剩下的四成人员将留待国家、省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调整修正。
案例分析
A
不享受地方保留津贴
张先生,生于1939年11月,首次应申领待遇时间1999年11月,缴费年限36年7个月。调整前基本养老金3419.11元,无地方保留津贴。
本次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计算:
普遍调整:定额调整+定比调整=定额+调整前基本养老金×定比= 113+3419.11×5%=113+170.96=283.96(元)
倾斜调整: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一次性加发1200元(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调整后待遇:
20 15年8月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3419.11+283.96=3703.07(元)
本次调待补发额:普遍调整×补发月数=283.96×7=1987.72(元),以及1200元的倾斜调整额。
B
地方保留津贴低于100元的
林女士,生于1957年10月,首次应申领待遇时间2007年10月,缴费年限23年9个月。调整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2845.09元,其中:基本养老金2810.13元,地方保留津贴34.96元。
本次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计算:
普遍调整:定额调整+定比调整=定额+调整前基本养老金×定比=113+2810.13×5%=113+140.51=253.51元。
倾斜调整:不享受
调整后,地方保留津贴为0元(原地方保留津贴不足100元,按实际水平调减,从上述通知实施次月起不再发放)。
调整后待遇:
2015年8月起基本养老待遇: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2810.13+253.51=3063.64元。
本次调待补发额:普遍调整×补发月数=253.51×7=1774.57元
C
地方保留津贴高于100元的
王先生,生于1950年7月,首次应申领待遇时间2010年7月,缴费年限36年3个月,调整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为3728.01元,其中基本养老金3536.14元,地方保留津贴191.87元。
本次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计算:
普遍调整:定额调整+定比调整=定额+调整前基本养老金×定比=113+3536.14×5%=113+176.81=289.81(元)
倾斜调整:不享受
调整后地方保留津贴为:191.87-100=91.87(元)(从上述通知实施次月起调减100元,余91.87元继续发放)
调整后待遇:
2015年8月起基本养老待遇: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调整后地方保留津贴= 3536 .14+2 8 9.81+91.87=3917.82(元)
本次调待补发额:普遍调整×补发月数=289.81×7=2028.67(元)
特别提醒
10个工作日内向调减津贴的退休人员发放告知书
为更好地让调减地方保留津贴的退休人员了解自己本次养老金调整的基本情况,广州市人社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陆续向相关退休人员发放《广州市养老保险地方保留津贴调整告知书》,并附上每位人员的调整情况明细。如10天后还未收到告知书的,可登录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查阅和打印。
退休人员心存疑问的,可以通过三个渠道咨询:一是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的“政民互动”频道;二是拨打电话12345、12333;三是到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退管服务机构或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焦点问答]
为什么去年公布平均养老金待遇时为3019元,而现在计算时去年的退休金待遇人均却降为2939元?
A:去年三、四月间进行的全部退休人员的待遇测算,发现为3019元每人,但后来由于有政策允许一大批关停并转企业职工通过一次性趸交方式交足15年年限,即可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这部分约2万人,其缴费基数低,缴费年限短,所以退休待遇普遍偏低。到年末测算时拉低了平均水平。
而此次调整后,也是时点的平均待遇,即到2015年7月时,全市80多万退休职工的平均养老金为3200元。如下半年有大量缴费基数高、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入,说不定又会拉高平均退休待遇。
为了给企业减负,今年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最低额度和最高额度分别是多少?
A:根据省统计口径发布的数据,广东省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9827元,折合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如按以往最低不得低于该标准60%测算,其最低缴费额度为2991元。
为了减轻部分困难企业、低收入群体缴纳养老保险的压力,广东省今年设定的缴费下限固定为2408元,即收入低于2408元的群体、企业,其缴费基数最高也就是2408元,个人和企业以此为基础按比例缴交。而最高上限依然是3倍,即14958元。缴费处于2408元- 14958元的职工,根据实际工资水平按照比例缴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