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保险解决社保“碎片化”众所周知,中国历次轰轰烈烈的改革,都是从农村破茧,继而盛开全国。但农村最终没有跑赢城市。中国东南发达地区的部分农村逐渐有了吸引力,但这类区域的总面积和总人口都在全国农村和农民中处于少数。“三农”问题仍是中国现代化的核心挑战。
长期以来,城乡差别一直视为是中国最大的不公平现象,而养老金二元结构又是城乡差别中最大的差别,近年来饱受质疑。国务院此次惠及亿万农民的政策出台,犹如官媒评论的那样,这是全人类最大规模的一次福利制度并轨,是中国对漫长农业历史和巨大人口规模的一次突围,对缩小城乡差别很可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它或被最终证明是中国社会发展史上一次里程碑式的突破。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大方面来说是为了推动城镇化,但是农民进入城市一旦失业,又失去了原来的土地,很容易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中国历代动荡都由农民失去土地引起,所以必须在推动城镇化土地流转兼并前先完善农民养老保险来对冲。笔者认为,国务院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是最完美的对冲。
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并轨后,意味着我国开始从城乡制度分别建设的阶段,进入到打破公共服务城乡二元制度、推进制度并轨的新阶段。但问题是,我国的养老保障不仅仅是城乡二元的“双轨制”,而是“四轨”甚至“五轨”制——部队、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农民退休拿到的钱完全不同而且差距较大。这种多元并行分类实施的社会养老保险使不同群体存在极大的利益悬殊,相较新农保和城居保间的差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特别是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上的不公,以及城镇职工与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上的不公来得更为严重。所以,在全国层面启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合并,虽然意义重大,但这仅仅是我国整个养老制度并轨的第一步,是“小荷才露尖尖角”。
从这个意义上,合并城居保与新农保,不应是改革的终点,只能是触及养老改革深层次矛盾的一个跳板。在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保等五种养老保险中,一方面,公务员养老制度导致“养老双轨制”,一直挑战着公平正义的底线;另一方面,城镇职工人均养老金水平与新农保差别较大,这才是城乡养老差距的主要方面。因此,乘势前进,拿出触动既得利益的勇气,改革“养老双轨制”,打破真正的城乡差别,才能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