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5000多名“新人”纳入社保
小唐是深圳第一批聘任制公务员之一,属于告别了财政养老、纳入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新人”。她说:“上一辈更看重职业的稳定性,而我们追求职业选择的多元性,希望真正找到一份自己热爱的职业。我感觉聘任制‘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告别财政养老有利于人才流动起来,机制更为灵活,有利于激发人的活力。”记者昨天获得的最新数据显示,深圳机关事业单位5000多名小唐这样的“新人”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这5000多人中约2000人为聘任制公务员,约3000人为事业单位职员。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圳在全国率先“试水”聘任制公务员制度,探索打破“养老金双轨制”,这一探索尝试成为全国关注的热点,近日《人民日报》等媒体评价称“深圳公务员告别财政养老,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养老金并轨深圳破冰”。
深圳在全国先试“聘任”公务员
深圳是全国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城市之一,积极为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完善探路先行。深圳在全国先行先试“聘任”公务员,并探索打破“养老金双轨制”,将聘任制公务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
2010年1月1日起,新进入深圳市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施聘任制。聘任制公务员与传统的委任制公务员在身份地位、岗位履职、政治待遇、发展机会、管理制度上没有差别。两者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企业职工一样,聘任制公务员必须与单位签订聘任合同,单位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管理。委任制公务员则不需要跟单位签订合同;二是聘任制公务员不执行委任制公务员“财政养老”的退休制度,而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实现与社会其他群体养老保障的衔接。
2010年7月13日起,新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员,也统一进行社会养老保险改革,取消退休制度,其基本养老和社会养老直接接轨。
探索打破养老保险“双轨制”
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实施以后,从公务员队伍里往外跳,不再是一个艰难的选择。我市在全国率先探索打破“养老金双轨制”,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不再执行委任制公务员“财政养老”退休政策。除了机关单位的“新人”,事业单位的“新人”也都纳入社会养老保险。
这项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新人”基本养老保险完全与企业人员接轨,由单位(财政)和个人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分别以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金;二是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财政)按照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新人”缴纳职业年金,作为其补充养老保险金,体现机关事业单位作为“雇主”的责任,既弥补社会保险的不足,又将职业年金与公务员奖惩情况挂钩,增强激励和约束。
目前深圳机关事业单位5000多名“新人”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据了解,购买养老保险的标准与企业员工一样,为每月工资的21%,其中单位缴13%,个人缴8%。购买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缴费工资的1%,由单位缴纳。考核合格的,由财政每月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缴交职业年金,待退休后领取,缴交比例暂定为8%。月工资总额超过城镇在岗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缴交比例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