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度上海市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城镇职工)》记载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情况;《二○一二年度小城镇社会保险对账单》记载了用人单位为参保者的缴费情况,应当妥善保存。
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在2012年期间调整过联系地址或是2012年期间新参保的人员,其《二○一二年度上海市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城镇职工)》将直接邮寄至个人,其余参加三险的外来从业人员请到所在用人单位领取《二○一二年度上海市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城镇职工)》。
参保人员因联系地址发生变化,请及时选择下列方式办理修改地址和邮政编码的变更手续:
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12333sh.gov.cn)办理变更手续;②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请同时携带委托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就近的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区(县)分中心(原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③对于已开通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用户的个人,也可通过咨询电话12333办理变更手续。
为确保今年八月份的准确寄发,联系地址发生变化者请在七月底前办妥变更手续。
2015年度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为2.75%。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息按自然年度结算。 个人账户储存额存满全年的,根据年度记账利率计算年利息;未存满全年的,根据实际存储的月份数乘以年记账利率的十二分之一计算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利 息后见分进角。通知执行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