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我要社保网余老师详解养老金的构成与计算:
1. 基本养老金的组成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经历多次完善改革,现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 号)精神,各地制定实施细则。
对于“新人”(国发[1997] 26号文件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属于“新人”)来说,基本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体现了社会统筹因素,个人账户养老金体现了个人账户因素。这就是我国独创的“统账结合”养老保险模式。从理论上说,个人账户实行基金积累制,而社会统筹实行现收现付制。
但是对于“中人”(国发[1997] 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 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来说,有很大一部分年限是视同缴费年限,那时尚未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个人账户没有积累实际金额。通常对这些人加发过渡性养老金或调节金等以平稳过渡。于是,“中人”的基本养老金由以下组成: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其中,调节金只在部分省市的一定期限内发放(通常采取5 年或10 年内逐年递减直至取消的办法)。
2. 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解读
按照国发〔2005〕38 号文规定,基础养老金为“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 年发给1%。”可以用个简单的公式来表示:
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什么是“指数化”?
我们在计算一生中连续缴费年限的平均缴费工资时,如果对缴费基数进行简单的算术平均是不合理的,因为每年货币购买力都不一样,去年的1000 元与今年的1000 元只是面额相当,但代表的当时的实际购买力并不相同。这里的1000 元是绝对数,两个绝对数之间简单相加再平均不能真实反映缴费工资水平。
但引入指数化后比较就变得有可能,通过指数化方法把绝对数变成相对数,相对数不受时间制约,可以进行比较。具体操作时用当年缴费工资除以对应年份职工平均工资(实际操作中:社保基数÷社会平均工资),所得是一个相对比值,大于1 表示缴费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小于1 表示低于社会平均工资;而比值的大小,则表明了该职工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相对位置。
关于【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详细计算步骤较为复杂,在此先略过。(小编注:想深入学习的HR小伙伴,可以购买由余老师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社会保险法律政策与工具速查》一书,在该书的《待遇篇》里有非常详细的退休金计算方式介绍。本书可通过各大网上书店购买,也可通过我要社保网直接购买http://bbs.51shebao.com/thread-101070-1-1.html)
3.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
以前国发〔1997〕26 号文规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这意味着,无论是什么年龄退休,除以的月数都是一样的。
由于养老保险是一直领取到去世,不同年龄退休的人,领取养老金的年限也不一样,如果都统一除以120,对于晚退休的人不公平;再加上国发〔1997〕26 号文的基础养老金部分统一按社会平均工资20% 来计算,会降低劳动者缴费积极性,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平衡。因此,国发〔2005〕38 号文将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调整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个人账户养老金= 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可在《社会保险法律政策与工具速查》第130页查阅)
个人账户养老金实际上综合考虑了个人账户实际储存费、退休年龄。一句话,缴得越多,退休越晚,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