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来年,四川出台了多项政策,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老龄化”社会的来临,也伴随着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其中,最基本的便是让养老生活更有保障。就此问题,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多分文件中,都将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在《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到,要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就业政策,优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加快社会治理等领域改革,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而《四川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强调,需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引导贫困地区群众积极参保缴费,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升城乡基本养老保障服务能力。此外,在省政府印发的《实施<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责任分工方案》也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合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2016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业将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今年6月,四川版《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为全面建成养老服务体系,我省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同时,《意见》鼓励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新兴养老业态发展。鼓励境外投资,境外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其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降低准入门槛,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按“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
今年7月,四川再出《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实施8大涉老工程,涵盖居家养老、医养融合、特殊老人关爱、老年教育等多个方面,力促让每一位老人的生活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