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日,国务院突然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就是人们俗称的“养老金并轨”,该决定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并轨,同时为他们建立职业年金计划。
事实上,自200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改革,但进度停留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阶段。直至2015年《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颁布后,将城镇职工全部被纳入同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中,才有了实质性的进展。自此以后,中国养老保险就形成了二分格局、两类制度: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16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793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69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7826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0103 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607 万人和962万人。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594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55 万人。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企业制度参保人数为34264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40 万人。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5058 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其中征缴收入26768 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11 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31854 亿元,比上年增长23.4%。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8580 亿元。
2016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847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75 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5270 万人。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33 亿元,比上年增长2.8%,其中个人缴费732 亿元。基金支出2150 亿元,比上年增长1.6%。基金累计结存5385 亿元。2016年末全国有7.63 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比上年增长1.1%。参加职工人数为2325 万人,比上年增长0.4%。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11075亿元。
目前,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率超过90%,但中国人口基数大,还有1亿人没有参加。这1亿人主要是三种人:一是灵活就业人员;二是新业态就业人员,比如互联网业、快递业等;三是中小企业人员,特别是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从业人员。当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后,下一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势必要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合并,从而实行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大统一,以便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新筹、全国统筹。这也是美丽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