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务员是否应再由单位养老
对于公务员工资问题,养老问题一直是公务员,那我们就谈谈退休公务员养老问题。退休公务员是否应由单位养老?
据《新快报》报道,日前,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规定》,提出扩大社会服务管理的退休人员范围,今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单位退休人员将被纳入社会服务管理的退休人员范畴,公务员群体也包括在内。
目前我国对于退休公务员纳入社会化养老尚无全国性的方案,但广州这个改革前沿城市率先做出了有意义的探索。当然,按相关负责人的介绍,广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目前而言仍属于协议性的要求,没有强制性,但是可以肯定地说,社会中的所有退休人员,都应该纳入社会化养老,这是大势所趋和人心所向。
退休公务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是破除养老体制“双轨制”的必然。养老并轨改革推进之后,新退休的公务员,养老金不再由单位负责,而由社保基金负责。这也切断了体制内退休人员与单位的最重要的一个关系。
退休公务员不由单位养老的好处。
许多机关事业单位,都有“老干部管理局”、“老干部管理处”之类的下设部门。这些部门的设立,就是为了保障老干部的福利和权益。然而,公务员退休之后,已经不参加实际工作,单位再设立单独的部门对他们进行管理服务,不利于精简机构和人员,也不利用节约财政支出。
单位管理退休人员,还有诸多的不便。比如,退休人员居住比较分散。有的退休人员在外地帮子女带孩子,有的退休人员长期定居国外,这给单位的老干部管理部门开展工作,造成了许多不便。
更重要的是,退休公务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有助于消除公务员退休之后的种种特权。既然退休金已然由社保发放,退休公务员已经功成身退,那么,就应该和普通公民一样享受同等待遇,不该再有特权和额外福利。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无论是对单位,还是对公共财政,都会是一种“减负”。
养老的社会化,还是我国养老体制的改革重点。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的原则,更明确了建立社区化养老、居家式养老等模式的任务。公务员作为社会的一个普通的职业种类,也应该接轨到整个社会化养老机制中去。更何况,企业退休人员早已纳入社会化管理。而退休公务员再由单位来负责养老,则显然就会形成另外一种“双轨制”,会形成新的不公。
市民社会中,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所承担的社会功能尤其是养老功能理应被剔除。并且,无论是机关单位还是事业单位,更应该把精力放到如何服务大众的层面。养老一事,单位主动退出,社区转而接手,可谓是顺势顺理的多赢之举。
但愿在广州之后,有更多的地方政府这样大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