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尚慧辉)为免除职工就业生活的后顾之忧,某单位积极按照政策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却被各种各样的冷水泼灭了热情。近日,该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王丽沮丧地告诉记者:“本来我们是为职工着想,可总是这不符合政策,那不符合政策,竟然找不到归口管理部门。
”王丽所在单位属省直自收自支单位,除有编制的“正式”人员外,还有30多名临时聘用人员,即档案、人事关系不在本单位,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月初,该单位按照政策为所有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在为“正式”人员顺利办理完毕后,令王丽没想到的是,为临时聘用人员办理时却找不到政策依据。
她先向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咨询,被告知,只有档案在本单位的“在编”人员才能在这里参保,编制外人员的参保建议向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王丽来到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她,我们这里只针对企业人员办理参保,你们属机关事业单位,不属管理范畴。
王丽托朋友向兄弟单位询问办理程序,与王丽所在单位性质相同的另一单位的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告诉她,同样问题他们单位也存在,不仅如此,还有部分到龄退休的聘用人员,因为没有相关政策,没有办法发放退休金,只能等待,随后再办理退休金相关领取手续。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记者遂就有关问题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的有关人员咨询,答复是:有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养老保险办理问题,暂时还没有相关详细实施政策。
记者在翻阅相关资料时了解到,在3月20日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发言时说,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已经逐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目前,仍存在着覆盖范围比较窄、制度不够健全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说,中国的就业格局已发生明显变化,大量劳动者以灵活方式就业,为数众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尚未纳入社保的覆盖范围,传统的以单位为本位的社会保障体系不能适应这种分散化、流动性强的就业格局。据田成平透露,国家将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积极调整各届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同时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此外,《社会保险法》已经列入了中国的立法规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