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今年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7月1日起,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佛山的情况如何?昨日从佛山市人社局获悉,佛山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比全国的要早得多,佛山全市事业编80661人均纳入参保范围;另外,佛山已按照规定逐步实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新条例的实行并不意味着要涨工资。
在编人员均纳入,退休待遇维持平稳
国务院今年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自7月1日起,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佛山将如何执行国家规定?参加社保谁来买单?退休后他们的待遇是否会下降?
佛山市人社局表示,《条例》关于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是针对全国范围的。“相对而言,我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要早得多。”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从1988年开始,佛山市就参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模式逐步建立了统筹和个账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制度,所有在编工作人员均纳入参保范围。
据悉,佛山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独立不同于企业基金,两者互不关联、互不挤占。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主要靠个人缴费和财政拨款(公益三类单位由单位自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目前佛山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收标准为: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
“佛山事业单位退休待遇的核发办法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按退休时的基本工资和工作年限来计发。”该负责人说,因国家正在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顶层设计,人社局无法进行全面预期。但根据十八大的政策要求,随着职业年金等配套改革举措的顺利实施,佛山事业单位退休待遇的整体水平将会维持平稳。
工资正常晋升尚待国家政策
《条例》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多位专家表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此将与机关体系松绑,有望走入长期平稳增加的通道。那么,佛山事业单位是不是会涨工资?
佛山人社局表示,在《条例》出台前,佛山市已经按照规定逐步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改革。2006年起,佛山实施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完成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套改,建立了在考核基础上的正常晋升机制;从2009年、2010年、2011年起,分别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制度、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规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分配秩序。
《条例》中明确“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该负责人表示,主要是要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晋升机制,而不是简单地理解为《条例》的出台就要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涨工资。目前,国家仍未进一步出台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的政策,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佛山市将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