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职工、居民养老保险为大部分群体解决了这一问题。但生活轨迹在城乡之间不停转换的农民工,绝大部分都游离在“养老保险”的大门之外。7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实现互转,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也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这一新政,最大受益者就是农民工群体。
【现状】农民工不爱职工养老保险有原因
目前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分为两种,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如今,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在城乡间流动就业。他们参保情况咋样?昨日上午,记者到郑州市一些建筑工地了解情况。
走访了5个工地的农民工,虽然他们也具有参加待遇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权利,但在调查中,没有一个人参加。农民工自己的说法是:“钱揣到兜里,才放心。”
“职工养老保险得连续缴15年才能享受待遇,俺们工作地点都不固定,谁愿意缴?”来自中牟的农民工老吴说。
据某建筑工地负责人陈华介绍,他从没有接到过农民工关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请求。“很多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宁肯参加待遇较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陈华说。
【新政】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转
今年2月,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而为一成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并行为中国覆盖面最大的两大养老保险制度。
为更好地保障城乡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全面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自由衔接转换,这是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政策。
据人社部统计,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亿人,同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为4543万,绝大部分农民工都游离在这一制度之外。《暂行办法》的出台,让农民工成为最大受益者,参保者“不管从城里转回农村,还是从农村转回城里两头都不吃亏”。
据郑州市人社局养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是按照优先保留待遇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原则,能提高参保者的养老待遇,“农民工参保待遇有保障,参保积极性就高了。”该负责人说,河南作为劳务输出大省,受益人群更大。
城镇缴费满15年即可办理衔接
办法规定,申请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只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满15年,就可以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缴费不满15年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此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制度,且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随同转移
新政实施之后,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此次《暂行办法》中也明确,参保人员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城镇转城乡 缴费年限可累加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前者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后者的缴费年限。反之则不能累加年限。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如果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可以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待遇地领书面申请 45个工作日办好
《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经办流程:参保人员只需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其他的审核、确认、转移衔接等程序,主要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并确定了45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