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试点期间的个人缴费部分该如何处理?
答: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原试点期间的个人缴费本息,可以先划转至改革后的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退休时,该部分个人缴费不计入新老办法标准对比范围,一次性返还给本人,其中,改革前未建立个人账户制度,或虽已建立个人账户制度,但未加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已退休人员自改革之月、未退休人员自退休之月,一次性发放给本人;已经建立个人账户制度,并已加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改革前已退休人员按照原规定继续发放,改革后新退休人员不再按照原规定加发个人账户养老金,自退休之月一次性发放给本人。
问:如何确定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和辞退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
答: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和按规定辞退的编制内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改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连续工龄,按规定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在本人退休时,按照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问: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批程序有变化吗?
答: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程序不变,仍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执行。经批准退休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报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核准和待遇核定手续后,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问:“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如何核定?
答:“新人”是指改革后(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
改革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新人”,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实际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实际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Xn-1/Cn-2+……+X2016/C2015+ X2015/C2014+X2014/C2013)/N实缴;
Xn、Xn-1、…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