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失业保险期间创业: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关于“使用失业保险期间创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优化就业创业环境,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等意见。
1、在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方面,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就业协同?
综合考虑对就业岗位、失业风险等的影响,精准制定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逐步实施“多证合一”,提供企业开户便利,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优惠。
2、将提供哪些创业补贴?
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落实创业场地补贴、一次性创业推荐补贴和创业带头人社会保险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扩大享受人群范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市政府确定。另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来辽创业人员同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待遇。
3、哪些企业符合扩大担保贷款适用范围?
凡在我省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城乡劳动者(不受户籍限制),以及当年吸纳就业人数达到原有职工总数15%及以上的小微企业,均可享受我省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商业银行可自行确定是否将个人信用卡的分期付款记录作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依据。
4、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将得到哪些支持?
鼓励留学回国人员积极申报“赤子计划”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吸引更多学有所成的留学回国人员来辽、回辽创新创业,为留学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供需对接服务平台。鼓励留学人员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方式创办企业。
5、在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中,将采取哪些措施?
组建校企联盟,积极开展校企、校产、校地合作,增强高校人才供给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岗前培训基地、就业基地和创业基地。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等计划项目,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学费资助、助学贷款代偿、优抚安置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