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可以领取多久呢?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和失业保险的缴纳时长有关系。下文我们会为您介绍失业保险领取期限时间对照表以及失业保险的领取流程。
失业保险时间对照表
累 计 缴 费 年 限 | 享 受 期 限 |
满1年不足1年半 | 3个月 |
满1年半不足2年 | 4个月 |
满2年不足2年半 | 6个月 |
满2年半不足3年 | 7个月 |
满3年不足3年半 | 9个月 |
满3年半不足4年 | 10个月 |
满4年不足5年 | 12个月 |
满5年不足5年半 | 14个月 |
满5年半不足6年 | 15个月 |
满6年不足6年半 | 16个月 |
满6年半不足7年 | 17个月 |
满7年不足10年 | 18个月 |
满10年 | 19个月 |
满11年 | 20个月 |
满12年 | 21个月 |
满13年 | 22个月 |
满14年 | 23个月 |
满15年15年以上 |
24个月 |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领取所需材料
1.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户口簿(原件);
4.身份证(原件);
5.金融社保卡(无金融社保卡的新站高新区失业人员提供合肥市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的银行卡或存折,经开区失业人员提供中国银行的银行卡或存折,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区失业人员提供徽商银行的银行卡或存折)。
备注:《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失业登记手续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居委办理。非合肥市户籍失业人员无法提供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可持上述2、3、4、5项材料和一张一寸照片到失业前单位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发放《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
失业保险领取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合肥市户籍失业人员在户口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非合肥市户籍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单位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次月25日前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存折(银行卡)或金融社保卡。
失业保险领取办理地点
瑶海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叉口东南角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庐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亳州路182号庐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蜀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叉口西南角蜀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包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合肥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创新大道2760号动漫公寓三楼徽商银行创新大道支行楼上)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中心(莲花路519号繁华大道与莲花路交口经开区人才市场二楼)
合肥新站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管理窗口(龙子湖路与大禹路交叉口东南角新站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
失业保险领取办理时间
每月第四个工作日开始受理业务。
失业保险领取联系电话
瑶海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4493232
庐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5699350
蜀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5597570
包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63357140
合肥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65315587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中心 63810057
合肥新站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管理窗口 65777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