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是根据江西经济发展情况、在岗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最低工资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因素,同时参照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区域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的实际情况所制定的。江西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呢?江西失业保险办理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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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江西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1.失业后30日内,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接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凭失业人员的失业证和身份证,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江西失业保险发放标准
一.地区发放标准
①一类区域750元/月提高为1000元/月;
②二类区域710元/月提高为950元/月;
③三类区域670元/月提高为900元/月;
④四类区域630元/月提高为850元/月。
二.城镇居民发放标准
1.以平均标准为例,现行最低工资平均标准为124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450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为925元。
2.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的206%;占同口径最低工资平均标准的74.6%
江西失业保险费率调整:2016年3月1日起,江西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2%降至1.5%,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1%降至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