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注意了,如果物价上涨达到规定比例,你所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将随之提高。
昨日(9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9月8日,该厅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追溯至今年7月1日起实施。
启动补贴联动机制的主要依据是居民基本生活消费价格指数。尚未编制居民基本生活消费价格指数前,暂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作为启动补贴联动机制的依据。
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8%时,联动机制即启动,次月开始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补贴。
目前,失业保险金标准与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启动后,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与物价上涨挂钩。
联动机制启动后,除了每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还可领取相应的补贴。
失业保险金补贴,人均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7元。物价上涨越高,补贴标准越高。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超过3.8%的部分,按百分点取整计算,每增加1个百分点,失业保险金补贴每人每月增加12元。
即高于3.8%的部分,低于1个百分点的,失业保险金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7元;超过1个百分点不足2个百分点的,失业保险金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29元(17元+12元);超过2个百分点不足3个百分点的,失业保险金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41元(17元+12元+12元),以此类推。
目前,自治区2万余人领取失业保险金。各地正在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补贴标准及实施办法,但都不会低于上述标准。
算算你每月该领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有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不同期限标准不同。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领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3至第24个月的,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5%领取。每人每月计发的失业保险金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其参加失业保险年限有关。
参保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可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可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可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满6年和6年以上的,每满1年,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目前,乌鲁木齐市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770元。例如:参加失业保险两年的张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第4个月的时候,若首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85%,未超出3.8%一个百分点,其此后每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除了此前每月的539元(770元/月×70%),还将增加不低于17元的补贴;若首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4%,超出3.8%两个百分点,其每月失业保险金除了此前每月领取的539元,还将增加不低于41元(17元+12元+12元)的补贴。
若乌鲁木齐届时制定的月补贴标准最低限额高于17元,那张三的失业保险金也会高于上述标准,同等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