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是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的2013年毕业的大学生,于2014年初,在三河市社保中心办理了大学生失业补助。这个失业补助金,补助的是从2013年7月份开始到2013年12月底为止,没有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办理是在2014年1月份开始办理,可以申领补助金的期限为6个月。但是三河市社保中心却要求我们每个月的中旬去社保中心签到,不按时签到就领不到当月和以后所有的补助金。而三河市社保中心的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五,我们这些大学生找到工作之后,不可能在工作时间来这里签到吧。所以很多人对这个失业补助金都是不了了之了。可是我们这些大学生又是2014年之后才找到工作的,理应享有失业补助金。关于三河市社保中心的做法,希望领导部门给一个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