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保文章摘要】根据最新相关信息可了解,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38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县失业保险再次降低缴费费率,月缴费率由原来的1.5%降低到1%(其中单位缴纳0.7%,个人缴纳0.3%),并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这是失业保险第三次降费率,从3%降到1%,将切实减轻参保单位和职工负担,初步估算,全县共减少300余万元。
失业保险是五大社会保险之一,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是当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对劳动者而言,起着“人生驿站”的作用。
关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县失业保险负责人介绍,本次降低费率后,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不降反升,由875.5元提高到960.5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失业人员的关心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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