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期间需办理相关生育保险凭证即可得到相应比例报销。生育保险凭证怎么办理?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分娩的,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凭证即可报销。
生育保险凭证怎么办理
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1、参保人(除外未就业配偶)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检及分娩或计划内终止妊娠的,由参保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
2、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受理并审核相关资料,在信息系统录入申办信息;
3、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参保人申办信息;
4、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打印并发放《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作为参保人的就医凭证;
5、参保人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签名确认。
二、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1、参保人在异地产检和(或)分娩的以及未就业配偶申办的,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相关资料后,符合条件的,即时给予办理,选择本市就医的发放《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作为参保人的就医凭证;
3、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签名确认。
生育保险凭证办理条件
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的;
2、妊娠满12周后至分娩前办理,或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计划内终止妊娠的,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不需满12周)。
生育保险凭证办理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未就业配偶选择本市就医的一份);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或预产期诊断证明;
3、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4、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5、近期证件照片(小一寸彩照);
6、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籍人员的:不需出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但应提供就业证明资料和夫妻双方有效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7、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还需提供:
(1)结婚证;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