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市户籍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完成学业,并落实上海市就业单位后,就能直接办理“上海户籍”?
没错!
是真的。
一、直接办理“上海户籍”
(一)条件要求:
1、非上海户籍
2、应征入伍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3、2011年10月《若干意见》颁布后在役、退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4、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良好
“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指的是:按规定服完现役,表现良好。
5、退役复学后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
“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指的是:
(1)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2)退役复学后入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6、在上海市落实就业单位
“在上海市落实就业单位”指的是:
(1)被上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2)与上海市范围内各类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不含劳务中介机构派遣人员)
(3)自主创业
(二)申请程序:
1、落户申请,纳入市教委年度非上海户籍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户籍渠道。
2、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统一受理。
3、由市民政局、市征兵办核实服役表现。
4、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审批。
二、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一)条件要求:
1、非上海户籍
2、应征入伍的高职(专科)生
3、2011年10月《若干意见》颁布后在役、退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4、按规定服完现役、表现良好
5、退役复学高职(专科)毕业
6、符合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要求
(二)优待政策:
1、在申请积分时,可直接将居住证总积分加到标准分值。
2、在申请居住证转办上海常住户籍时,其服义务兵年限视同居住证持有年限。
三、上海市征兵办联系电话
各高校应按照学生学籍归属,在学校注册地所在区组织应征,符合征集条件的,由区征兵办批准入伍。
大学生征兵的详细政策可以跟征兵办公室联系咨询。
上述均为个人观点,具体情况以官方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