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北上广深集体进入“认房又认贷”时代,在“既认房又认贷”的标准下,知房大咖提醒七类借款人需要注意。
第一类人群: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案例分析:A先生父母曾在其未成年时过户一套房产给他,结婚后也一直在这套房子里居住。现如今A先生为了避免日后房价再上涨,想以自己的名义再贷款买一套房。
像A先生这种情况,如果再贷款购房的话,是会被认定为二套房的,因为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A先生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
第二类人群: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案例分析:A家庭成员名下有唯一一套住房,父母想为现以正在上高中的儿子(现未成年),购置一套房留作日后结婚使用,想以儿子的名义再申请贷款购房。
根据相关,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A家庭以儿子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的。如果买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的话,则可以算按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第三类人群: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案例分析:A先生结婚前曾贷款购买过一套房,现已与B小姐结婚多年,想用B小姐的名义再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是夫妻肯定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第四类人群: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案例分析:A先生和B小姐结婚后共同贷款申请过住房,两人离异后,该房产判给了B小姐,A先生想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是会被算作二套房的。
第五类人群: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案例分析:A先生2000年曾贷款购买过一套房产,现考虑到孩子上学问题,想将此房产出售后,去孩子学校附近再买一套房来居住。
根据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A先生将这套房产出售后,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纪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第六类人群: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案例分析:B女士名下现有一套住房,为之前全款购买,因为父母在老家年数已大,想在其现在居住的小区再买一套房来接老人居住,以便照顾他们。
虽然B女士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B女士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是会被认定为二套房的。
第七类人群: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案例分析:A女士第一次贷款购房时因无公积金缴存账户,所以当时使用的是商业贷款。后来新单位为其缴存了公积金,她想卖掉现在的房子用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纪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做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