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编在朋友圈里一篇名为《社保卡今年将基本实现全国一卡通 这些功能你知道吗?》的全国社保卡微信红了。
里面部分内容提及“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到户籍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于是,好多小伙伴按捺不住了,纷纷到地税办税厅办理或咨询社保登记工作,市地税局12366热线也接到大量咨询电话,咨询市民关于灵活就业个人社保登记的相关问题。
每每此时,小编的“知心大姐”人设就上线了!
几经周折,小编终于得到市地税局的内部消息。
我是干货
根据上级和我市的相关规定,市地税局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规定中明确我市各级地税机关接收社保登记信息并及时、完整、准确地导入省级大集中系统,完善社保登记信息。也就是说市地税局并不直接面向灵活就业的个人开展社保登记工作,而是通过接收社保部门传递的信息后进行征缴工作,所以我市灵活就业个人的社保登记目前还是在社保部门办理。
目前,我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理
主要分以下三类情况:
(1)市本级户籍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江苏省内户籍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和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3)江苏省外户籍人员:已在市本级用人单位参保过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和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在办理社保登记的基础上,市地税局积极做好社保费征缴工作,2017年,我市地税部门共入库社保费175.82亿元,同比增长6.08%,连续多年全市征缴率达到99%以上。
社保费征缴是事关广大职工医疗、养老等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市地税局近年来加大了对社保费征收的执法力度,把清缴欠费作为社保费征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有欠缴社保的单位,严格执法程序,步步紧追,直至实施必要的强制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对其他欠缴单位也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有效保护群众“保命钱”不受侵害。
现如今,网络科技发达,朋友圈就是半个生活圈啊~要不是这篇微信一不小心登了头条,小编还不知道原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是酱婶儿的(可能也是小编不够灵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