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社保统筹层次过低造成转移难
目前中国社保体系实行的是省级以下统筹的“划疆而治”,劳动者的社保关系在跨省、甚至省内跨地区转移、接续等方面存在着政策性壁垒。等我们老了后,到底能领多少养老金?还是个未知数。
目前中国社保体系实行的是省级以下统筹的“划疆而治”,劳动者的社保关系在跨省、甚至省内跨地区转移、接续等方面存在着政策性壁垒。运行背离了初衷,影响到许多人的未来保障,也使得社保基金管理混乱,存在相当的风险。提高社保统筹层次,解决转续难题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全国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指出,要“加快省级统筹步伐,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办法”。随后,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给出了两年实现省级统筹的时间表,以及在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年内制定出跨省市的人员流动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办法。
“实现省级统筹甚至实现全国统筹,在技术上都不是难题。”许多专家都肯定地说。截至2007年11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实现省级统筹的省份有13家,剩余的省份仍以县级统筹为主。但有专家指出,目前实现社保省级统筹的省份,基本都不是真正意义的省级统筹。
实现省级统筹的省份迫切希望尽早实现社保全国统筹,但有专家却指出,现在实现全国统筹不见得是件好事。
作为第一个在全国实现了省级社保大数据库集中的黑龙江省,在实现省级统筹中所取得的经验和遭遇的困难,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给我们以启示。
黑龙江省内社保“一卡通”
从2005年开始,对于在黑龙江省内跨地区就业的人来说,异地社保关系的接续转移不再难了。黑龙江社保局副局长姚丽英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与其他省份相比,黑龙江第一个在全国实现了省级社保的大数据库集中,特别是全省统一的社保信息网络实现了对人员异地社保关系转移、异地领取养老金的技术支持。”
“由于实现了社保省级统筹,参保企业及各类人员全部基础数据全部进入省中心数据库,以及社会保障卡实行终生制,人们即使在省内调动工作也无须换卡,只需通过业务前台作调转业务,做一下变更即可。”据黑龙江省劳动保障信息中心主任徐树介绍,此前,社保的转移要来回反复多次才能办妥,“甚至业务经办过程中要反复翻看表、卡、册,银行间也要办理相当多的手续。”
试点前的乱象
自2001年下半年开始,国务院在东北三省先后启动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该试点工作包括两项重要内容:一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二是按个人缴费工资(即参保人缴纳社会保险金的缴费基数,实际就是参保人上年的工资总额)的8%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的目的,是检验试点方案确定的“做实”方式是否可行,力图实现全国可以借鉴的“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转型,为在全国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累经验。
2004年1月1日起,黑龙江省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从11%调整到8%,全部为个人缴纳。他们按5%起步做实个人账户,所产生的基金发放缺口,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3.75%和1.25%。目前,该省个人账户做实规模已达到了7%,累计做实个人账户140多亿元。同年,黑龙江省按照国函[2004]36号文件精神开展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个人账户集中到省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