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证明无需到社保大厅也可打印?
据最新消息,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社保经办服务,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便于参保人员在办理购房、入户、子女入学、银行按揭、出国出境、申领居住证等事项时,及时取得社保证明,实现变“群众跑路”为“信息跑路”、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成都社保局于去年5月推出便民惠民新举措——“社保电子证明”。
《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是我市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唯一证明。通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社保网上经办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方式下载打印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即“社保电子证明”,是我市统一的、唯一的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社保电子证明”采用电子签章方式,“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查询专用章”经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认证,与红色公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社保局不再加盖红色公章。参保证明使用部门可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门户网站验证社保电子证明真伪。那么,社保电子证明该如何打印呢?
自助打印操作指南一参保人员自助打印社保电子证明
(一)市人社局官网打印
在成都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可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自助打印社保电子证明。
注:请使用IE8、IE9或者谷歌浏览器;若社保查询密码遗忘的,可到就近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重置密码。
1、“社保电子证明查询打印”专区打印
进入“社保电子证明查询打印”,凭本人社保编码、查询密码及验证码自助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2、“个人网上经办”系统打印
进入“个人网上经办”系统,凭本人社保编码和登录密码自助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注:未注册用户请先进行注册,注册时需使用查询密码。若社保查询密码遗忘的,可到就近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重置密码。)
(二)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
一、暂不具备网上打印条件的个人,可持本人社会保险卡或居民身份证,在市和区(市)县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已配置自助服务一体机的街道(乡镇)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个人参保证明,不受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所属地的限制。
二、单位打印职工参保证明
2、用人单位网上经办”系统打印:在成都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开通了社保网上经办的,可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进入“用人单位网上经办”系统,自助打印本单位职工的个人参保证明。
2、社保经办服务大厅打印:暂未开通网上经办的用人单位,也可持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提供需打印职工的社保编码、姓名和身份证号到现参保所属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打印本单位职工的个人参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