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热议加强农村社保体系建设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不可忽略的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仍然滞后。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专题分组讨论会上,这一话题引起了与会者的关注和讨论。
农村社会保障应以保障农民收入为目标
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很不平衡。李卓彬常委说,目前我国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已日趋完善,而农村社会保障仍然滞后,至今仍处于一种家庭保障、土地保障及国家救助的低水平上,尚未构建一套适应农民生产与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他看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是以保障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社会保险为核心,并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衔接统一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中西部一些偏远地区,处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多发带,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农民抗灾能力很弱。“建议由政府投入为主,逐步建立起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保险制度,以农村居民的房屋等主要财产为承保标的,切实提高这部分农民的保障能力。”李卓彬说。
失地农民和农民工两大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也引起了李卓彬的关注。他建议以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运作模式,并逐步消除将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差别对待的不公正现象,为农民工加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创造条件。
针对我国地区之间农村社保不平衡的现状,李卓彬建议,制定农村社保体系建设的分类指导意见,并适时通过立法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农村社保体系的建设。
从制度上实现新农保全国覆盖刻不容缓
一直以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采用的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方式。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功能开始弱化。
康耀红常委在调研中发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深受农民的欢迎和支持。他认为,建立新农保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途径,应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尽快从制度上实现全国覆盖。
“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核心是资金来源问题。”康耀红认为,养老保险资金的持续投入是关键。新农保成功的主要经验就是明确了政府承担的农村养老保障责任,确保公共财政的支持。
康耀红建议,采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中央政府负责提供基础养老金,地方政府可根据自身的财力情况,灵活多样的安排资金,调动农民个人缴费的积极性,逐步提高本地养老金待遇水平。
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临时救助亟待加强
记者了解到,在国家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定期救助制度基本建立以后,大部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但其他方面的临时救助仍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
杨春兴常委说,目前在个别地方,一方面医疗救助资金沉淀过多,造成了富余的假象,另一方面因救助资金限制,众多的困难群众患病而家庭困难不能及时得到救治,因病致贫的问题依然存在。这有待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其次,教育救助制度也有待于建立和完善。杨春兴认为,助学贷款在某种程度上有效解决了困难家庭学生上大学的问题,但在九年义务教育与上大学之前的高中阶段的救助目前还是空白。不少农村青少年放弃上高中,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教育救助的领域有待于扩大和延伸,教育救助的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有待于加快步伐。”杨春兴说,“此外,住房救助、司法救助、灾民救助、家庭中遇到重特大事件临时困难救助等,还缺乏制度性的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还有待于进一步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