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中国农村社保体系初步形成 8项举措支撑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22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报告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时说,目前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同时,被征地农民、农民工社会保障取得了长足进步,一些地方还探索了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初步保障了农村民众基本生活。
8项举措支撑农村社保体系初步形成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截至2008年底,中国已将4284.3万人纳入农村低保,还有63.2万农村人口享受传统农村社会救济,686.5万人次享受农村临时生活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全面建立。到2008年底已全面覆盖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参合农民达8.15亿人,参合率为91.5%。全国累计15亿人次享受到补偿,补偿基金支出1253亿元,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补偿金额从试点初期的690元提高到1066元。
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研究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农村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发展。截至2008年底,中国农村敬老院有29452个,收养孤老、孤残、孤儿及自费人员158.1万人;光荣院有1336个,收养4万人。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完善。至2008年底,全国农村五保对象有543.4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顺利推进。目前已全面覆盖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累计直接救助2024.1万人次,累计资助9458.3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扎实推进。截至2008年底,1300多万被征地农民得到不同形式的社会保障。
农民工社会保障取得长足进展。截至2008年底,全国2.3亿农民工中有2400多万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200多万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4900多万参加工伤保险,1500多万参加失业保险。
明年新农合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李学举在报告中强调,今后一段时间,将以解决制度缺失为重点,继续健全和规范各项保障制度,逐步扩大覆盖面,不断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2010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建立方便快捷的农民个人缴费方式,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协调一致的动态筹资机制,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研究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指导意见,并选择全国10%的县(市、区)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
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完善征地安置政策,着力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等。
制定实施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提高参保率;在城镇用人单位就业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地的新农合;计划用两年时间将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