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省各项社保资金高达368亿
无论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还是住房公积金,都是国家政府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缓解社会压力,提高人民幸福指数。总之,社保工作关乎民生对国家长治久安至关重要。广西省人社厅就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在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的同时,加大对本地区各项社保资金的投入,努力完善社保服务体系,提高社保服务质量。以下是广西省在社保工作上做出的一些工作调整;
2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促进社会保障各项政策早落实、早实施,进一步保障和改善社会保障领域民生,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2017年社保资金368亿元,较上年增加26亿元,增长7.6%,资金提前下达比例近90%,其中中央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比例达100%。
据介绍,自治区财政提前下达的社保资金主要有三大类:
一是中央和自治区医改类补助资金226.2亿元,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177.79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9.96亿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6.8亿元等,重点支持保障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着力改善和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各项优抚救助类资金72.28亿元,主要包括困难群众生活补助47.41亿元、优抚安置和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8.93亿元、残疾人事业发展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98亿元等,着力改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切实加大对孤儿、残疾人、低保人群等各类弱势群体的资金扶持力度。
三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资金69.52亿元,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60.26亿元、促进就业创业补助7.94亿元、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项目补助0.37亿元等,重点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以及各类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进一步支持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八条新举措,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