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有记者小伙伴从南京人社局获悉,南京用人单位应在2017年4月1日—6月20日办理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手续。南京五项社会保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以2016年12月底参保人数作为应申报人数,按照职工2016年度工资性收入总额及实际发放工资月数,确定和申报职工个人2017年度(2017年7月—2018年6月)的月缴费基数。
南京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缴费基数申报,特殊情况可至柜面办理。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用人单位应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布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对于2017年度南京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将启动,需要提醒的是,对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2017年7月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该单位职工上月缴费基数的110%确定当月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职工月缴费基数从次月起按实际申报数确定。
此外,社保参保者要怎么确认自己2017年度的缴费基数呢?参保者申报的2017年度缴费基数,需要按照规定由参保本人签字确认。参保单位应将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的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经公示且参保人员无异议后,参保单位应将由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相关材料于2017年2月底前报送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参保单位为其职工申报的缴费基数,其数值元以下部分四舍五入到元。另外,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以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关于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详细内容还需根据各地不同的政策确定。希望以上内容对您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