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将有调整?
提到“2017年佛山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将有调整”所有佛山小伙伴需要注意了!你每个月到手的工资将有变!因为这个数要调整啦!根据佛山市统计局发布数据,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51元。同时,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也要调整啦!快来看看“五险”都发生什么变化……调整基数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408元;上限为省平工资的300%,即:5525×300% =16575元。
(2)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2015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51元的80%调整,即4121元。
(3)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2015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51元的60%至300%调整。参保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3091元调整,高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15453元调整。
(4)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市最低工资1510元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调整。缴费工资不得低于1510元。参保人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15453元调整。
(5)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2015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51元的75%至300%调整。参保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5%的按3863元调整,高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15453元调整。
2017年佛山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将有调整?
本表按单位参保人各险种缴费工资下限模拟计算,中途缴费工资及费率有调整时按新标准执行;
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为13%;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仍为12%;
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单独参加养老保险,或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但不能参加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及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不参加生育保险;
根据省、市的有关文件规定,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不在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因此不能参加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