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的普惠性不能有效缩小城乡差距。这是来自2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社会保障30人论坛”的一个判断。
以养老保险为例,有的农村老人每月养老金60元,有的城市退休职工每月拿6000元,有的退休人员养老金高过在职职工工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统筹实现了普惠,局部存在差距,‘十二五’时期重点要加强公平性。”论坛上,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员到社保领域专家、学者,都将争论焦点集中到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性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30人论坛总干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说,我国城乡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惠及95%以上居民,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反映了这一制度尚欠公平,成为影响全民合理分享国家发展成果的重要因素,是导致社会矛盾尖锐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城乡统筹各地差异较大
目前,我国已基本实现养老、医疗保险的城乡统筹。2011年底,我国超过3.64亿人参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超过1亿城乡老年居民领取政府基础养老金;201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望实现全面覆盖,以养老、医疗、低保为重点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建成。
“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越50%,达到51.27%,这一转折点的出现,要求我们在更高层面、以更大强度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城乡统筹的步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
以昆明市养老保障为例,既有实行省级统筹、市县管理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有市级统筹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又有由各级财政分担的行政事业离退休制度,这些造成了保障的不公平性。
尽管我国已连续8次提高养老金标准,仍难让公众满意。田女士的父亲是西部地区的一名大学教师,退休金4000元。“老人生病住院,即便有医疗保险,还要请护工,还有日常开销,这些钱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制度设计单一化造成不公平
社保制度改革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城乡二元结构的路径依赖之中。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余功斌坦言,我国现行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按城乡不同、群体不同、地区不同的原则建立,再加上统筹层次的差异化,造成制度既有横向分割也有纵向分割。同类制度之间以及不同制度都缺乏必要的有效衔接机制,造成不同制度待遇差别过大。由于设计先天不足,财务不可持续性显现。一方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制度转轨、老龄化等,造成统筹基金入不敷出,需要大量财政补助;另一方面,要求做实个人账户并投入资本市场实行多元化投资,属于典型的“把米叫饥”。
郑功成分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层次单一是造成现在不公平,难以短时间缩短差距的主要原因。“人一退休,基本生存、医疗、老年人服务等全部生活需要都寄托于一份基本养老金上,是保障体系结构层次单一的表现。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难以推进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因为层次单一,缺乏调节余地,其他层次保障的缺乏严重地制约着整个社保制度改革深化。”
郑功成建议,我国老年保障应尽快建立包含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商业寿险、老年福利津贴、老年服务等多层次保障体系。
商业保险的补偿功能不足
服务于基础社保体系是发展商业保险的初衷,但从盈利模式观察,商业保险公司的发展发生了偏离。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郑荣禄表示,我国应把缴费型的社会保险作为核心制度,将基本社保制度全国统一与允许地方建立特色性的补充保障制度相结合。对于超出基本保障水平的更高需求,以政策鼓励建立市场化的商业性补充保险,形成多层次社保体系。
记者查阅多家寿险公司的产品目录发现,市场销售的70%以上为理财型分红险,而非保障功能险种。
保险销售员张东立说:“理财型的分红险种好卖,大部分人购买保险,首先想的是获利,而非分摊风险,补偿损失,很多人重视既得利益。”
郑功成称,这说明保险公司的定位有问题,其业务结构应体现分摊风险、增强损失补偿功能,包括财产与责任保险产品、补充养老保险与健康保险及真正意义上的人寿保险与意外保险等。
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保障型险种,实现保险分摊风险、减小损失、提高福利的特性。据悉,在国际上,基本养老金占整个保障资金的50%以下。
胡晓义透露,今年,人社部门首先要加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即转移接续工作,相关各类养老保险间的缴费年限认定和换算工作,是今年人社部门的工作重点。其次,逐步叠加实施新农保和农村低保,尽量使个人利益最大化。 这些都为商业保险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调动了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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