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实现社保全覆盖
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10月底发放到位
7月25日,济南市召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决定自本月起全面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并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55元同步提高至60元。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新增部分于8月底发放,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10月底之前将发放到位。这标志着我市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立。
济南社保全覆盖社保体系基本建立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今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全市城镇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7万、264万、95万、131万、78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参保人数达到211万,领取养老金的农村居民人数达55万。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连续7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养老金达1700多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和“老工伤”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连续五年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保障水平全省最高。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继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后的又一重大惠民政策,填补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空白,可以解决目前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短板和缺失问题,搭建起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实现广大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的愿望。这标志着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主要制度全部建立,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进展。
养老保险自愿参保,补贴水平提高
据介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与新农保一致,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资金筹集方式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待遇支付结构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在贯彻国家、省文件规定的同时,济南按照统筹城乡的原则,对缴费档次进行了统一,在国家和省规定的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500元和2000元两个档次。对缴费补贴标准予以明确,历下、市中、槐荫、天桥、高新区和历城区部分街道办事处(原则上市建成区内已完全失地的街道办事处)统一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200-1000元每增加100元,缴费补贴增加3元,1500元补贴70元、2000元补贴80元。在此基础上,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上调。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和历城区的其他乡镇缴费补贴按与新农保相同政策,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待遇提高长缴多得,重点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