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地税局获悉,自2001年市地税局成立社保费征收管理局以来,已累计征收入库社会保险“三费”166亿元,其中,去年征收社会保险费35.9亿元,同比增长19.8%,增收5.9亿元。
据市地税局负责人介绍,目前,社会保险分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个险种。社会保险费的来源主要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筹集。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国家、企业及劳动者个人都要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比例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劳动者所在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必须按照自己的承受能力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份额。
目前,哈尔滨市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这3项参保企业缴费采取在银行建立专户按月扣缴和到地税部门打印征收票据在开户银行自行缴纳两种方式;参保个人缴费采取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存折)存款定期扣缴的方式。
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市地税局于2001年成立了社保费征收管理局,所属各区局和县(市)局也分别设立了规费管理科和社保费征收管理局,专门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自2000年社会保险费开征以来,地税部门已累计征收入库社会保险“三费”166亿元。其中,2007年征收社会保险费35.9亿元,同比增长19.8%,增收5.9亿元,为全市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证。
市地税局提醒企业经营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参保的自觉性,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有缴费能力而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欠费的企业,市地税局将在媒体曝光基础上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市地税局也希望广大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及时到劳动部门参加社会保险。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要注意社会平均工资变化,及时足额向个人结算账户中存款,以避免余额不足银行无法扣缴造成欠费以及补缴费款带来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