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异地高考”,父母在琼参加社保年限能否累加?省考试局:不同个体不能累加
南国都市报5月27日讯(记者许欣)2014年,符合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相关报名条件日前公布后,“法定监护人参加社保年限”成为关注热点。
《实施办法》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这几条:“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
很多考生致电咨询: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省考试局答,考生的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从考生参加高考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往前推算。
也有考生咨询: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否可以累加计算?省考试局答,参保者本人的缴费年限可以累加,不同个体之间不能累加。
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多个地区参保缴费的,是否需要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省考试局答,需要办理转移手续。首先应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符合转入条件的,持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转入联系函》等材料,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各个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出具参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明细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