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的天门人蒋在福被开除公职后,一直被湖北省天门市林业局扣留档案,导致他28年来一直找不到工作、无法购买社保,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老人母亲也为减轻家庭负担选择投河自尽,实名微博公诉,望大家关注。
蒋在福联系方式:15871927201 0728-5336151
(注:以下内容有当时经销公司经理、财务经理及采购员签字的证明材料)
蒋在福1956年参加工作,1984年来到天门县林业局(如今为天门市林业局)下属的天门县林产品经销公司工作,职位为采购员。1985年蒋在福与同为采购员的叶端阳检举采购员贺百胜在贵州省采购木材期间贪污公款6465元的行为。
“没想到,这个检举却遭来了打击报复,继而毁掉了我一生。”蒋在福表示,这项检举被解读为“蒋在福伙同贺百胜、叶端阳、张文斌(临时雇请的采购员)合伙贪污6465元,并从中分得657.5元”的行为,天门市林业局以《天林(1986)005号》文件形式在1986年8月6日下发了《关于对蒋在福的处分决定》。
而蒋在福的工资,也从85年3月到86年9月被克扣19个月。蒋在福88岁的母亲看到此景,为减轻家中负担而投河自尽。
根据当时行政条例,作为劳动人事局的直管干部,林业局须报劳动人事局批准才能给予蒋在福开除公职的处分。
“当时林业局直接跳过了此步。而且按照《职工管理条例》,处分职工要召开职工大会讨论,而这个事不但没有开会,连工会主席都不知道。”蒋在福说。
后来,一些单位也很想录用他,经销公司一直扣留他的档案不放。而蒋在福走上了艰难而漫长的维权之路。几乎每隔1年,蒋在福都会找林业局及各级信访办申诉,要求单位对开除行为及失业损失负责。
“很多领导都是当面跟你说得很好听,但翻脸就不管了。”蒋在福表示,直到经销公司倒闭,他的档案被移交天门市林业局后,维权事情都没有明确结果。以至家里收入都依靠他的老婆一人维持,几十年来生活都极其窘迫。
“更可气的是,我前年本想放弃维权,就是想取回自己的档案以便缴纳社保,安稳地度过晚年,但林业局依然扣留档案不放。”蒋在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