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劳动部于1993年7月6日下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经办放款业务,不得经商、办企业和购买各种股票,也不得为各经济活动作经济担保。谁给了深圳市社保局违反国家规定的权力?深圳社保局为何敢违反规定铤而走险?
4月17日,有网友爆料称,深圳市社保局违反国家规定办企业,并开设发廊、宾馆。经过羊城晚报记者两日调查,网友提到的包括海宸美容美发廊、海宸宾馆在内的6家分公司,确实隶属于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而该物业公司占70%比重的大股东,则是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这位网友控诉,“是谁给了深圳市社保局违反国家规定的权力?如此利用国有资产开发廊、办宾馆,国有资产是否有严重流失?这是不是深圳社保局的小金库?”
社保局职工可享免费理发
17日下午,来到福田区彩田南路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所在的海天大厦,该大厦一楼的角落处,便是网友提到的海宸美容美发廊。发廊员工告诉记者,这家店属于社保局,面向社会开放,收费标准和其他发廊区别不大。发廊职工还表示,如果是社保局员工来店里消费,可享受内部价。此外,社保局的职工每个季度均可领到几张这家发廊的优惠券,凭券可以免费理发。
海宸宾馆以前就叫“社保宾馆”
除了海宸美容美发廊,在海天大厦一楼大厅的角落,还设有海宸宾馆的前台。不过前台处放置的宣传单和名片均是“社保宾馆”。据工作人员介绍,这家宾馆去年以前都叫社保宾馆,宣传单还未更换。据介绍,如果是社保局内部员工到宾馆消费,可以享受折扣优惠,根据不同时间段有不同的优惠价格。
此外,在海天大厦大门外便是停车场,收费牌上显示,海天大厦停车场的收费单位为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社保局是大股东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得知,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晓杰,注册资金500万元,其中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资350万元,是大股东,另一股东为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
深圳社保局回应
承认500万开发廊宾馆 称没拿过分红
22日下午,深圳市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承认深圳市社保物业公司是社保局在1995年从社保基金中提取500万元注册的,社保局虽然在1996年将这500万元归还社保基金,但当时还是使用社保基金管理费维系该公司的正常运作。
利润历年滚存未曾上缴等候处理
深圳市社保局表示,社保物业公司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一直没有与社保局脱钩,社保局支持两者剥离。目前,社保物业公司的账目清晰,历年利润滚存从未分配,一直都存在物业公司的账上,未曾上缴社保局,作为大股东的社保局这些年也从未拿过社保物业公司的分红。
深圳市社保局没有“小金库”
针对近几日有网友质疑深圳市社保局建立“小金库”,社保局局长秦群力表示,网络传言并不属实。社保局与社保物业公司之间不存在经济关联。社保局工会的会员在海宸宾馆配套的美容美发廊内理发,是工会按照每票10至15元的价格购买的,使用的是工会福利费,不存在社保局职工免费享受该发廊服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