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昨日发出《致欠费用人单位的一封信》,并公布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连续欠费12个月以上单位的名单,提醒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时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避免因计划暂停、人员停保出现影响参保职工个人待遇等问题。
近年来,郑州市社保覆盖范围越来越广,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医疗、养老、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次超过1192.14万人次,社保基金收入突破130亿元。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每个用人单位依法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更是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保证。此次经数据库查询,共有6475家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连续欠费一年以上,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13.4亿元。
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郑州市社保局表示,参保单位应在2015年6月15日前及时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存在欠费且无力补缴的,应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办理延期缴费、抵押担保等手续。为保护参保职工利益,参保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连续欠费在1年(含1年)以上且未办理延期缴费、抵押担保手续,将从2015年7月1日起暂停该单位征缴计划、单位人员暂做停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