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中必须依法保护农民权益,依法落实安置措施。尽管包括国土资源部在内的有关部门近年来一直反复强调这样一个原则,2013年,国土资源部还专门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工作。但是,各地在实施征地过程中,农民权益被侵害问题仍然是屡查屡犯。
国土资源部26日发布的国家土地督察第9号公告(以下简称9号公告)披露,邢台、宿迁、济宁、清远、衡山以及内江6市在征地过程中,被查出拖欠农民征地补偿款及未落实安置措施等超过21亿元。
国土资源部表示,6市已被约谈,并被要求整改。
据9号公告透露,河北省邢台被查出有36个项目涉及拖欠农民征地补偿问题,其中包括高速公路这样的重点项目。“邢台至衡水高速公路邢台段等项目,拖欠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2.21亿元。“9号公告说,其中,河北省政府批准的邢台至衡水高速公路邢台段项目,涉及征地面积1.47万亩,拖欠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0.73亿元。
同时,国土资源部还查出,济宁市2013年有3个县(市)的5个城镇批次用地1200亩已批准征收土地,但超过批准时间3个月未实施征地补偿,拖欠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2081.23万元。
“2014年以来,涉及清远市的信访举报反映侵犯被征地农民权益问题总数达36件,在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一。”9号公告公开了一些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件包括,英德市横石塘镇龙新村唐屋组村民反映政府强行征地问题,涉及广乐高速公路旅游大道跨线桥连接线改路工程。9号公告说,2014年3月以来,横石塘镇政府未经依法审批,在部分村民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征收土地并清表填土和施工,涉及唐屋组村民小组土地74.23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