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举办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培训班
24日,市国土局、市人社局联合举办全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培训班,围绕《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和《连云港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重点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知识培训。今后,我市凡是涉及新的征地补偿,将取消货币化安置,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刚性进保”,将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为了确保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让他们老有所养,2013年9月10日,省政府发布《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第93号令),主要有三个方面要求,一是明确对被征地农民实行“一次性补偿与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取消货币化安置;二是明确社保前置原则,先保障、后征地,“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并要求全省统一于2013年12月1日起刚性实施;三是明确政府的兜底责任,各级政府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不留缺口的原则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
按照省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该办法既与省政府文件保持高度一致,又有我市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其中,严格按照“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实施、逐步提高”的原则,先保障、后征地,社会保障费用先落实,将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刚性进保”,全市政策统一于2013年12月1日起刚性实施,取消货币化安置,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今后,各县区应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对新增被征地农民禁止任何形式的货币化领取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