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提高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加大政府缴费补贴力度。据介绍,从2018年1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提高到5000元。
调整后,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确定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13个档次。
同时,按照《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残达到一级或者二级伤残的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的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人员、五保户、享受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可由市、县、自治县财政为其缴纳部分或者全部最低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具体办法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挂钩,多缴多补。
海口各项社保待遇,统一通过社保卡发放
2017年11月1日起,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将作为经办海口市人社系统业务的统一通用身份凭证、参保缴费和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海口市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个人账户、医疗补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基本医疗散单报销费用和其他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一次性待遇支付统一通过社保卡发放,不再通过其他渠道发放。未办理社保卡的参保人,待办理并激活社保卡后一次性补发。
未办理社保卡的本省户籍参保人请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海口4个试点社保卡即时制卡服务网点办理;外省户籍参保人请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1张一寸近期正面白底深色衣服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到海口68个社保卡服务网点申领;还可登录海口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的服务大厅,或安装安卓“海口人社”APP在线申领。未激活社保卡的参保人,尽快持卡和本人二代证原件到省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各营业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