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作调换及离职到另一地区就职工作,都需要在该地办理养老、医疗保险转移。那么外地养老、医疗保险转入北京办理流程有哪些呢?
外地养老、医疗转入北京需原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及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申请转移,北京地区社保局同意转移后,申请人方可将养老、医疗保险转移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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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养老、医疗保险转入北京办理流程
1、外省市(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为转移人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2、转移人本人或代办人持申请材料到社保中心提出转入申请。
3、社保中心受理申请后,对于符合转入条件的,分别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外省市社保经办机构。
4、外省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回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转移养老保险基金;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回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需要转移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的,一并转移。
5、社保中心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完成保险关系接续。如转移人在
外省存在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情况,社保中心还需收到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后,才能完成保险关系接续。
外地养老、医疗保险转入北京办理材料
1、外省市(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2、外省市(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1份。
3、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1份。
4、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1份。
5、转移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6、转移人为本市户籍人员的,提交转移人本人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7、签收《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告知书》后,提交《告知书签收回执》。
外地养老、医疗保险转入北京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人员:在参保单位或存档缴费机构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且存在1个月以上的实际缴费记录。
2、外埠户籍人员:在参保单位或存档缴费机构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且存在1个月以上的实际缴费记录;2010年1月1日后首次在京缴纳养老保险时,女不满40周岁、男不满50周岁。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